第15版日本胃癌处理规约解读一

一、胃癌记录的原则

表示病理学所见的T、N均使用大写字头,其程度用阿拉伯数字表示,不明者用X表示。临床分期与病理学分期用其英文接头词的c、p表示,如cT2、pN2。没有英文接头词则为临床分期。临床分期可作为决定治疗方法的基础,病理学分期是评价预后的基础。

二、病灶记载

原发灶和各病灶以最大长径(mm)与其垂直相交的最大横径(mm)记载。多发灶时主病灶为浸润深度最深者,相同浸润深度时为最大径最高者。

三、胃和食管胃结合部区域的划分

(1)长轴:上部(U),中部(M),下部(L),食管(E),十二指肠(D)。

(2)短轴:前壁(Ant),后壁(Post),小弯(Less),大弯(Gre),全周(Circ)。

(3)食管胃结合部:E,EG,E=G,GE,G。

(4)胃的大弯及小弯三等分,连接与其对应点划分为上(U)、中(M)、下(L)三区域,浸润至食管记为E,至十二指肠记为D。

(5)胃壁的断面的划分仍沿用前壁(Ant)、后壁(Post)、小弯(Less)、大弯(Gre)和全周(Circ)的记载方式。

图1:食管胃结合部区域的定义

图2:Siewert的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分类

图3:胃的三区域区分

图4:胃壁的断面区分

四、病灶邻近2个或以上区域时,先记录肿瘤中心所在位置,再记录浸润以及侵犯的区域。例如:LD,UML,GreAnt,LessPost。肿瘤中心在食管胃结合部的上下2cm以内,不计组织学类型,作为食管胃结合部癌。食管胃结合部按照图5分类,记载为E、G。第8版TNM分期中规定肿瘤中心在食管胃结合部偏胃侧2cm以内,食管受浸润的肿瘤(SiewertⅠ、Ⅱ型)按食管癌进行分类,而肿瘤中心在胃侧2~5cm的肿瘤,浸润食管(SiewertⅢ型)按胃癌进行分类。

图5:食管胃结合部的分类和记载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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